贺州市:高质量地方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广西日报 2020-12-04 07:13 大字

全面依法治区

近年来,贺州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学法用法联系点建设为载体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推动地方立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等方面发挥效能。

2019年以来,贺州市通过建立市、县(区)厅级、处级领导学法用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市193个联系点建设有村级法治文化场地、法治讲堂、法治宣传专栏、法律图书室(角)、公共法律服务室。从2019年起全市领导干部深入各个联系点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增强联系点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该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把握保障地方立法质量这一关键,通过不断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稳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并出台了《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贺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莫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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