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冲撞他人致2死4伤 撞人者一审被判处死刑

南国早报 2020-09-04 13:49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钟小启)今年2月5日下午,贺州男子杨逊识驾车在光明路与多辆车发生碰撞,造成2死4伤。事发后,他不仅未救治伤者,还抽着烟,摇头晃脑在大街上跳起舞来(南国早报客户端2月5日曾作报道)。9月2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逊识因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杨逊识因吸毒被家人多次劝诫而对家人产生怨恨。2月5日,杨逊识在电话里与其父亲、弟弟等家人发生激烈争吵后,于当天下午2时多开车在街上闲逛。当他驾车到光明路时,发现弟弟女朋友,联想到弟弟骂他的情景,便产生报复心理,驾车对弟弟女朋友进行撞击,他弟弟女朋友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杨逊识继续沿光明路行驶,与一辆小车正面发生碰撞,趁对方下车察看车辆时,抢走对方车辆驶离现场。随后,他驾车至光明桥头红绿灯十字路口时,故意制造汽车冲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以及多车受损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杨逊识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1人死亡、1车受损,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之后,他又以驾车冲撞不特定他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1人死亡、3人轻伤一级、1人轻微伤及多车受损,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杨逊识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逊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逊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某华等5人因本案所产生的法定经济损失。

新闻推荐

“搬迁户”喜变“搬迁富”

陶胜平今年69岁的盘接胜,家住贺州市平桂区文华社区,这里是平桂区首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16年6月29日,盘接胜成为首...

贺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贺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