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 串联办理 贺州市实现“供地即发不动产权证”
贺州讯“从项目地块控规公示到招拍挂竞买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用时仅45天,速度非常快,为我们企业节省了很多时间成本。”西溪森林温泉度假邨业务经理蓝亮高兴地告诉笔者。这是贺州市提高供地效率、加快办证速度,实现“供地即发不动产权证”,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今年8月,贺州市创新举措,以“优化土地供应和不动产登记流程”为突破口,将土地权籍调查“后置”变“前移”,打通供地前期工作“最后一公里”。通过实行土地供应前开展权籍调查的方式,查清土地权属性质、来源、四至界址、有无权属争议、是否形成“净地”等,确保土地供应前所有手续完备,改变以往土地权籍调查“后置”问题频现、供地中断的情况。在拟供应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后,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件、建设用地批复文或收回土地批复文交权籍调查机构进行调查。土地有权属来源且无争议的,立即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大大提高了供地效率。自2019年8月权籍调查工作前置以来,已在供地前完成土地权籍调查24宗。截至目前,贺州市本级供地109宗,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0%。
贺州市为保障用地发展空间,实行分类处理、灵活供地。经权籍调查,四至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来源清楚且无争议的,在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立即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交地确认书》。另一方面,经权籍调查,土地补偿未完成、地块尚存争议的,原则上暂不供应。如涉及重大项目确需供应的,提交贺州市土地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决定,按照“灵活处理和依法依规”的要求,多条腿走路,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在“双百双新”中资控股钙业项目中,项目完成土地规划调整和用地审批后仍未完成征地拆迁补偿、未获得林地审批,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多部门在挂牌出让公告期间完成补偿工作,消除土地争议与纠纷。协调林业部门加快完成林地审批,完成权属界址调查工作,顺利在公告期内完成供地前期工作。
贺州市还将土地供应与不动产登记“串联办理”,实现了办理速度“双提升”。土地供应后,由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指导申请人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将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通过内部系统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推送手续内部流转,办证手续变“群众跑”为“信息跑”。土地供应与不动产登记“无缝对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按规定在0.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好不动产登记,真正实现了“供地即发不动产权证”。(钟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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