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中转站已“烟气腾腾”镇政府行动别“云里雾里”

南国今报 2019-11-07 22:15 大字

快评

□梁白开

据报道,近日,贺州市八步区步头镇梅花村村民投诉,村里的垃圾处理中心冒起了烟,排出了刺鼻气体。村民称,镇政府当初承诺的是建垃圾中转站,不会焚烧垃圾。对此,步头镇政府回应,该垃圾处理中心不是在焚烧垃圾,而是在“低温热解”,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相关建设手续齐备。

群众疑惑、投诉,政府回应、解答。乍一看,这是“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细察之,这“我必有应”却应得官僚,应得敷衍。

当初,镇政府与村民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书》白纸黑字写着“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用地”,不料项目建成后,牌子上挂的却是“垃圾处理中心”。

“中转站”也好,“处理中心”也罢,在当地群众的认知中,这里建的就是一个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绝不会焚烧垃圾,当然不会冒烟,更不会排放刺鼻气体。

可如今中转站却冒起了烟,排放了恶臭气体。村民的“呼”,实实在在,有切肤之痛。这痛,岂是镇政府轻轻的一句“不是焚烧垃圾”“是低温热解”的回应能解?你说不是焚烧,这烟是怎么来的?既然群众心存疑惑,政府可否协调打开该中心的大门,让群众看个究竟,眼见为实?

镇政府还回应说,现在项目正处于试运行中,生产废水经过低温热解处理后通过循环排放至设备内部继续使用,固体废弃物通过低温热解处理后变成肥料,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好吧,就算是“低温热解”不是焚烧,但村民投诉的是气体污染,政府回答的却是废水和废渣;说是不会影响环境,却又拿不出实实在在的检测报告。这显然是回避矛盾焦点,“王顾左右而言他”。

面对烟气腾腾,村民质疑垃圾中转站违规建成了垃圾焚烧站,镇政府对此的回应是“相关建设手续齐备”,但马上被打脸了。八步区自然资源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项目至今还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该局向其下达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开出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然,镇政府的回应,不是官僚主义,就是故意隐瞒事实忽悠公众。

更让人不解的是,这个垃圾处理中心顶着“停工通知书”“行政处罚书”,竟顺利建成试运行了。人们不禁要问,镇政府及八步区有关部门,又是怎样监管、如何作为的呢?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是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理应成为各级干部共同遵循的工作准绳。“必有应”,不仅要有应得及时、应得真切的态度,更要有必定办、切实办的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此观之,面对群众呼声,当地镇政府不仅在“必有应”的行动上“云里雾里”,离“必定办”的实质要求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找一找自己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差距,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上敢担当、有作为。

发生在八步区步头镇的这件事,虽然只是个案,但亦可反映出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的作风。“以人民为中心”该怎么落实?当从认认真真听群众呼声开始,该从实实在在替群众解忧展开。

垃圾中转站已然冒起了不该冒的烟,点燃了村民的怨气、火气,政府职能部门就要认真照一照主题教育这面镜子,真正回应群众关切,正视群众疾苦,切实厘清群众疑惑,解决群众痛苦。唯有如此,才能消除群众怨气,防范民怨之火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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