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没收财产约19亿元

贺州日报 2019-07-05 1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赖文艺通讯员彭惠娟)6月28日,八步区人民法院对涉案金额37亿多元、涉及会员196万多人的“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进行一审宣判。林跃庆等2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十一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总共9245万元,依法没收财产约19亿元。

2016年8月,被告人林跃庆在广东省东莞市纠集被告人洪碧英、郭伟崇、陈其昌、马文静、陈智勇、朱科等人使用洪碧英提供的“GWG”平台、陈其昌提供源代码搭建的“QEF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以购买产品、发展下线、缴纳会费的方式,以高额动态、静态收益为诱饵,在互联网上吸引参加者并按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开展传销活动。

“QEF网络平台”参加者需缴纳850元至85000元六个级别不等的入门费用注册成为“平台”会员,会员按左右两区呈金字塔形式排列。“平台”先后依托广东润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玖公司)、龙爱量子物联网商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网公司)、前海龙爱量子物联网跨境电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公司)进行公司化运作,发展会员,吸收投资款。

“平台”于2016年9月24日正式上线运营。之后系统进行更新升级,新“平台”即“龙爱物联网”(俗称“龙爱量子网络平台”)于2017年5月上线运营至案发。

为实现“平台”公司化运营,林跃庆委派郭伟崇、陈家静(另案处理)等人先后注册成立龙爱量子产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爱公司)、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龙爱量子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等十七家公司,以龙爱公司为母公司成立深圳龙爱量子产业集团(以下简称龙爱量子集团或公司)。林跃庆担任集团董事长实际控制所有公司。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期间,被告人林跃庆伙同郭伟崇、陈其昌、马文静、魏启训、王世龙、洪碧英、陈智勇、朱科等人自称掌握量子技术,通过互联网先后使用“GWG平台”“QEF网络平台”“龙爱物联网网络平台”,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不断发展会员骗取钱财,实施传销活动。网络平台发展的会员人数达1963063人,层级97级。

经对涉案的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及相关公司款项收支情况进行司法会计鉴定,鉴定意见是:截至2017年8月31日,涉案各单位(公司)的各类资金流入总额为3787905890.48元。其中产业公司、物联网公司、跨境电商公司三个公司以个人银行转账、通联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现金交款、通过其他单位转账等方式共收到的外部资金流入3733860521.24元,对外支出总额为2252074028.19元,内部往来支出1397567.00元,资金结余1534434295.2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跃庆、郭伟崇、陈其昌、吕卫海、马文静、魏启训、王世龙、王成永、郑建武、洪碧英、余兆承、庞金亮、刘朝明、杜祖兵、王腾、陈智勇、朱科、周兰亦、李惠云、冼培长以推销商品为名,组织、领导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上述二十名被告人的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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