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代表团召开会议审议大会各事项

贺州日报 2019-02-02 08:30 大字

本报南宁专电(记者蒋清)1月31日,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贺州市代表团在广西人民会堂贺州厅召开会议,审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决议草案。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作为贺州市代表团代表参加审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州市代表团团长李宏庆主持会议,市长、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林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州市代表团副团长韦丽萍参加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区与自治区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还酝酿候选人及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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