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赖无处遁形
□本报记者赖文艺通讯员彭翔
近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悬赏”为申请人追回案款1100万元。这是贺州市两级法院实行悬赏执行措施以来,首次通过“执行悬赏”为申请人追回案款。
据悉,去年5月,该院制定了《执行悬赏制度》,鼓励公民积极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难题,为执行攻坚战增添利器。
该院在执行申请人广西某金融公司与被执行人贺州某房地产公司关于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时,因被执行人贺州某房地产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一直无法执行。今年4月,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向该院提出悬赏申请,希望该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按执行金额10%给提供线索人。
经过合议,该院向社会发出“执行悬赏令”,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公告栏、“今日头条”等方式公开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发布后,6月15日,知情人向该院提供了线索:被执行人贺州某房地产公司与广西某建筑公司合伙开发贺州某房地产项目,在该项目中被执行人可获得收益2000多万元。知情人还提供了双方当事人项目合作的合同。
根据线索,该院向广西某建筑公司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并对该项目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核实。核实中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贺州某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实际收益是1100万元。该院即刻向广西某建筑公司发出协助扣划的法律文书,并通过执行悬赏的方式为申请人成功追回案款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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