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胜诉方权益 记八步区法院“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

贺州日报 2018-11-23 10:01 大字

□本报记者刘梦霏

“执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是讲文明的、公平公正的,他们切实做到了依法执行公务,这是我们亲眼所见。”这是陈景双作为人大代表,亲身参与到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展的“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过程中的切身感受。

11月15日,八步区人民法院打响“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会战,掀起冬季执行“风暴潮”。此次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人作为司法监督员全程参与。

当天上午,八步区人民法院组织出动警力40余人,警车10辆,兵分两路直击执行现场。

在八步区莲塘镇新莲村,执法人员在拒不申报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江某平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不久,同一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薛某光也被拘传。记者了解到,在彭某健与欧某星、薛某光、江某平三人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欧某星、薛某光、江某平应向彭某健返还转包金510000元。判决生效后,欧某星、薛某光、江某平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欧某星、薛某光、江某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是这三人依然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向法院报告财产。

鉴于欧某星、薛某光、江某平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失信行为,法院依法对三人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行动当天,法院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共7人,执结案件4件,拘留3人,扣押车辆一辆,实际到位金额22万元。

据介绍,本次执行行动主要针对追索赡养抚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重点针对不主动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隐瞒或转移财产、躲避或逃避执行、拖延或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

八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国栋告诉记者:“我们将通过开展‘冬季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声势,依法维护胜诉方的权益,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更理解、更信赖、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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