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简分流 快审快调 贺州中院速裁团队11天调解成功一案件纠纷
贺州讯“真是太感谢了,那么快就解决了我们的纠纷,让我拿到了属于我的钱,法院审判真的是为我们企业着想。”10月26日,在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当事人杨某拿到了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损失共计100000元,与平桂区某大理石厂代表握手言和,感激地对法官说。
杨某系平桂区某大理石厂的员工。2013年4月8日7时左右,杨某在厂内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导致杨某全身多处骨折、失血性休克等。杨某受伤后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4次共658天。后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杨某所受的伤为工伤。治疗结束后,杨某申请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伤情作出伤残八级的鉴定结论。后杨某与平桂区某大理石厂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等问题协商未果,杨某遂向平桂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平桂区法院判决平桂区某大理石厂尚应支付原告杨某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等合计91489.38元,并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杨某不服,向贺州中院提起上诉。
10月15日,贺州中院依法受理此案。主办法官陈小坤经甄别后,实行简案快审。仅仅经过11天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一致意见,平桂区某大理石厂当场向上诉人杨某支付100000元;剩余60000元,由平桂区某大理石厂为杨某办理申领工伤保险补助款,并在收到补助款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60000元支付至杨某的银行账户。至此,案件调解成功。
近年来,贺州中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多。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审判资源的有效配置,该院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定《关于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效的实施意见》,建立速裁团队,通过对立案环节案件甄别机制,对案件关系比较简单、案情比较清楚的实施简案快审,缩短办案周期,促进司法资源有效配置,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今年以来,该院快审团队共受理案件268件,审结252件,结案率94.02%,调解及撤回上诉案件65件,调撤率为25.79%,平均结案时间28天,最短的1天。
(陈小坤胡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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