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缺受理”免去群众奔波苦 市住建局以扎实作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速写

贺州日报 2018-05-29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何雪

“我以为今天办不了证,工程不能顺利开工了,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真是太感谢了。”5月25日,贺州园博园文化提升工程项目工作人员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忘了带施工方工伤险的相关资料。不过,市住建局推出的“容缺受理”服务,让他免去了来回奔波的麻烦。

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到市住建局办理投资项目事项,在关键性材料完善、一般性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即可实行容缺受理服务。例如,报建需交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等费用,企业因一时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由企业作出缓交承诺书,可先行办理。对于公益性的项目,尚未具备办理施工许可前置条件的,经过班子扩大会讨论,采取“路条”的办法,也可先行办理;对于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属于材料缺陷或有瑕疵的,窗口先行受理,并发出“材料补正通知单”,要求申请人作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仅2017年,市住建局就完成容缺受理事项40项。

无疑,“容缺受理”服务已为申请人开辟了一条顺畅的“绿色通道”,这也是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效能为重点、以扎实作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一个缩影。

市住建局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市住建局窗口服务承诺制度》《市住建局窗口扁平化工作制度》《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及制度,使工作人员履行职能有章可循、运作有序,主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提升了履职实效。

与此同时,市住建局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与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合理的、重复提供的,一律予以取消,并将能调整的前置审批进行整合。工作人员介绍,经过调整,施工许可的前置审批事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备案”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整合一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备案”等与招标备案合并办理,施工许可的现场核查也改为由业主对审批条件作出承诺。通过这些措施,大大缩短了企业审批时间。

针对群众反映“办理所有权登记需要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开具证明,手续繁琐”的问题,市住建局领导研究讨论后作出调整:未婚、离异、丧偶者办理业务,原需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只需到窗口受理人员处面签具结保证书;申请人身份信息与结婚证信息不相符时,原需要到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开具证明的,现只需该申请人面签具结保证书;办理业务原按宗进行收件,证明材料每次办理业务都需提交,现办理同笔业务只需调档核实即可。经过调整,简化了办事流程,使得群众办事更方便了。

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局所有办理的事项在原承诺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四分之一的承诺办结时限,有的承诺件改为即办件。按照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法定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目前,市住建局实际办理的时限为1到3个工作日,最快达到1个工作日内出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法定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目前,已实现即来即办。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市住建局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75件,同比增长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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