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首例虐童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赖某某获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何丹通讯员廖梦莹王权力)5月1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贺州市八步区红缨幼儿园保育员虐待被监护人案在八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赖某某犯虐待被监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12月份,被告人赖某某在八步区红缨第一幼儿园任保育员期间,因大班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在午休时吵闹不愿午睡,多次以被子捂头并用身体按压方式对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实施虐待。
2017年12月25日中午,赖某某再次以被子捂头、按压的方式阻止林某、李某某吵闹。其中,赖某某对林某用被子蒙住头部进行按压长达两分多钟,致使林某感觉窒息。因被告人赖某某多次对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进行虐待,导致三名幼儿精神上受到极大影响,出现了做噩梦、不愿上幼儿园等情形。
法院审理后认为,赖某某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被告人赖某某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的监护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庭宣判后,被告人赖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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