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贺州日报 2018-03-23 09:54 大字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大力培育发展节水产业,强化节水监督管理,陆续出台节水政策,实行了一系列节水行动,如国家出台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开展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不断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着力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对这些节水政策和行动,你知道多少呢?

阶梯水价让居民自觉节水

我国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城镇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将更为严峻;另一方面,水资源浪费严重,居民节水意识不强。为促进节水,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在此背景下,贺州市于2015年12月对广西贺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批复贺州市城镇居民用水价格制度,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即居民月用水量小于28立方米/户为第一阶梯水量,执行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即居民月用水量大于28立方米/户且小于40立方米/户(含本数)为第二阶梯水量,按第一阶梯水价的1.5倍执行;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即居民月用水量大于40立方米/户为第三阶梯水量,按第一阶梯水价的2倍执行。

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对增强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累进加价制度增强非居民用水户节水意识

作为以水价改革推进节约水资源的又一创新举措,2015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2016年,自治区制定了《关于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试行方案的通知》,贺州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完善了贺州市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主要针对从自备水源和城市公共管网取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其用水类别主要包括城市工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幅度实行分段累进递增,累进级数分为二级,超计划(定额)10%-30%(含本数)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150%收取水费;超计划(定额)30%以上部分的水量按基准水价的200%收取水费。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贺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严格落实,实现了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的双目标,增强了企业主动节水意识,大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水效“领跑者”引领水效提升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六部委联合印发了《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在工业、农业和生活用水领域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通过树立标杆、标准引导、政策鼓励,形成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用水效率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建立节水型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水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用水效率处于领先水平的用水产品、企业和灌区,涵盖农业、工业和生活等主要用水领域。其中,用水产品包括坐便器、洗衣机、净水机等生活领域产品,企业涉及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等行业,灌区为设计灌溉面积1万亩以上、具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安全运行状况良好的大中型灌区。

水效领跑者的基本遴选程序是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水效领跑者产品、企业或灌区,由负责部门联合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

列入水效领跑者的产品、企业和灌区,应使用统一的水效领跑者标志。水效领跑者产品可以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或包装物上加施水效领跑者标志。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灌区可以在宣传活动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志。

明确总量与强度双控最严水资源管理再加码

2017年10月,贺州市水利局、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8%和29%;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有效减少,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96以上。

《方案》提出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二是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三是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四是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五是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六是加快理顺价格税费;七是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八是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九是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

实施水资源消耗双控行动,既能节约水土资源,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也能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贺州市经济发展绿色水平,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效应对水资源短缺和浪费双重压力、解决水资源约束趋紧的根本举措。

为此,要坚持源头管理,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双控行动的总体谋划;要坚持节水优先,进一步完善节水供水管水工程设施体系;依靠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更多地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全民参与的用水管理新机制,使水资源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外,还要加强对相关重点改革任务的考核监督,对力度大、进展快、成效好的地方,在水利建设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给予倾斜。

(市水利局黄轲轲整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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