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单位、各广大市民朋友:
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春节将至,同时也是喜结良缘办喜事的集中时期,烟花爆竹的燃放也越密集,但2014至2017年四年春节期间,贺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环境空气PM10、PM2.5数值居高不下,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声和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及金属氧化物,如恰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物质一时无法扩散,会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2017年9月19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城区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印发《关于划定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贺政告〔2017〕90号)。为了全市人民过上一个节俭、环保、低碳和健康的新春佳节。提出以下倡议:
一、主动作为,示范引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在春节期间,厉行节约,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好表率,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做好表率,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不购买、不运输、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规劝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三、摒弃陋习,倡导新风。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居住小区、广大青少年朋友、妇女同志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号召,摒弃陋习,倡导新风。举办婚庆喜事等,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进行欢庆。
四、加大宣传、广泛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通过在本单位悬挂标语、张贴倡议书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
守护生态贺州,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长寿胜地,从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做起!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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