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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共享汽车入驻贺州市

贺州日报 2017-09-08 10: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华毛立英)近日,“新能源共享汽车”入驻贺州市,此次共享汽车的入驻,将为市民的出行提供新的选择。

9月5日,记者在市交通运输局大院内共享汽车试点处看到,几辆崭新的黄色新能源纯电动小汽车有序停放着。广西景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市交通局大院共享汽车试点处停放的新能源共享汽车共有5辆,包括3辆黄色的纯电动共享汽车和2辆商务车,商务车分别是14座和17座。市民可以到市交通局进行免费试驾,试驾时间截至9月20日。

据了解,黄色的新能源共享汽车,每次充满电仅需1个小时,可以行驶100多公里,共享商务车充满电则可行驶200多公里。共享汽车的收费标准为24小时100元;另外,共享汽车采取时间和公里数的双重计费模式,租用1分钟的费用是2角,行驶每公里8角。

此外,驾驶共享汽车需要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押金,或注册会员,如果是单位使用共享汽车或共享商务车,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市民在驾驶共享汽车过程中出现车辆受损,或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人承担。市民使用完之后,需把共享汽车开至专门网点停放,同时各网点设有共享汽车专用的充电机供市民使用。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运营方计划投入200辆纯电动共享汽车。并增加10至15个网点,届时将覆盖汽车站、火车站、黄姚古镇、姑婆山风景区等区域。待年底布好网点、完善系统后,共享汽车就可像共享单车一样扫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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