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法院执行查封“后劲”足 “老赖”当场还款40万元

贺州日报 2019-03-08 11:31 大字

富川讯“老赖”严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名下房产被查封,银行贷款及出行都受到限制。近日,严某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徐某和解,并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当场履行执行款40万元。

许某与严某于2014年7月24日,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徐某借款300万元,但借款期限届满后,许某及严某两人并未依照约定偿还借款。徐某向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许某及严某两人偿还徐某借款300万元及逾期利息,许某及严某的妻子以及担保人广西富川某公司、广西梧州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许某及严某未按时履行义务,徐某遂于2018年5月18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许某夫妇、严某夫妇、广西富川某公司及广西梧州某公司但均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随后依法向相关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许某及严某的财产状况,发现严某有两处位于县城的房产及一块土地,法院故依法查封。严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房产无法抵押,严某不能在银行办理贷款,故急忙致电执行法官并请求与徐某和解。

近日,经主办法院主持调解,严某与徐某达成和解协议,严某自愿代为偿还本金300万元,并于当场偿还徐某40万元,剩余的260万元,严某将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还清。徐某则同意暂时解封其名下房产,待严某向银行办理好贷款手续后,再对房产进行查封,并同意解除严某夫妻两人的限制消费令。

据悉,严某的名下被查封的房产及土地将在其还清借款本金300万元后解封。

(奉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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