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记第三届贺州市道德模范林凤珍
□本报记者毛艳姗
自20世纪90年代加入妇女创业大军,建养猪场,开榨油厂,先后在党的惠农政策下申请“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共20多万元,且全数如期还款。如今近花甲之年依然奋战在基层创业一线,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乡亲们谋福利。她,就是富川瑶族自治县福利镇香草坪社区居民、第三届贺州市道德模范林凤珍。
多年的创业经历和诚信经营让林凤珍在今年获得了“第三届贺州市道德模范暨‘学国学讲良心做好人\’贺州身边好人”荣誉称号,她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的基层代表。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作为一名普通农民的林凤珍就不甘平凡,与丈夫买进机器在家里开起了榨油厂,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直至90年代末,林凤珍作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大代表有幸前往北京参观了首都的养猪场及葡萄种植等农业生产基地后大受启发:别人能做的事情我们一样也能做。
说干就干。回乡后的林凤珍与丈夫廖家书充分利用自家拥有的土地,毅然修建养猪场开始了漫长的“养猪之路”。创业之初,由于缺乏经验和资金,林凤珍吃了不少苦头。从书本中学习养猪理论知识,向养猪大户学习经验,每天守在猪栏里实时关注每一头猪的状况……“那时候年轻,每天喂猪、清理猪粪到半夜都不觉得累。”谈到年轻时的奋斗日子,林凤珍的脸上挂着欣慰。
有心人,天不负。经过数年埋头苦干,林凤珍的养猪事业终于有了起色,养殖规模逐渐扩大,资金投入越来越大。2013年,为了持续扩大养殖规模,林凤珍在村干部的宣传下了解到“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解决她的创业资金难题,便一次性申请了8万元贷款迅速投入扩建养猪场,建成了一个一次性存栏母猪、仔猪近400头的自繁、自养型养猪场。
林凤珍将8万元贷款中的一部分为榨油厂采购了两台榨油新机器,扩大规模后的榨油厂可以保障三台机器同时运作,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加。“榨油旺季的时候我们会给每台机器配两个工人,聘请六个工人同时作业。”林凤珍说,“我们给工人每人每天170元工资,他们都很积极工作。在发展自己产业的同时能带动村里老乡就业,我们也很欣慰。”
在发展产业的同时,林凤珍时刻把党的优惠政策和银行贷款牢记在心。在养猪场和榨油厂投入资金回笼之后,她立刻将8万元贷款一次性提前还清,获得了银行的信任和高度评价。
从2013年至今,林凤珍为了扩大养猪场和榨油厂规模,先后利用“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借款四次共20余万元,每次借款她都在资金回笼之后立即提前还款,从不拖沓。
“从投资、建设到寻找资金扩大规模、贷款运作再到还款,每一步按照计划来,都是创业必经的路。”林凤珍表示,“我觉得借钱能按时还钱是守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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