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告
序号债务人
菏泽广源铜带有限公司
郓城县远腾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人法人(担保):山东润泽制药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号
法人(担保):郓城县董氏酒业包装有限公司、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担保):股东杨棣
法人(担保):郓城县东泰实业有限公司、郓城县远腾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担保):股东董忠趁、董忠民、范凤情、乔香云3701012015000083837010120150000834
币种
37010120190002648、37010120190002923、37010120190004974、37010120190003610、37010120190003608、37010120190001643、37010120190001716、37010120190002932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万元)9950179.39175.98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受让了其债权(包含主债权及其从权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10月8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币种。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或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555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30-533296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经三路89号联系人:曹先生电话:0531-86059735
郓城县董氏酒业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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