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市 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0批)
本报讯(记者 孔 博)5月21日,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菏泽市转办第10批信访件57件,涉及11个县(区),分别是郓城县10件、单县8件、巨野县6件、牡丹区5件、市开发区5件、成武县5件、鄄城县5件、东明县4件、曹县4件、定陶区3件、菏泽高新区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生态环境问题84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6个、水污染问题21个、固废污染问题10个、噪声污染问题8个、生态问题1个、其他问题8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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