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查验枪支执照》
民国初期,内忧外患,军阀林立,整个社会十分混乱,所以,很多商户甚至普通人家出于防身需要都持有枪支,导致民间枪支泛滥,于是出现“持枪执照”这一特殊的产物。
郓城县档案馆馆藏的查验枪支执照为民国十六年一月二日发,宽14厘米,长22厘米,用黄色的纸张版印而成,单页,且有骑缝印章以防伪,执照横排书写“查验枪枝执照”,执照内容采用竖体排版,字迹内容等清晰可辨。执照中详细标注了颁发机构为“督办山东军务善后事宜兼山东省长张”,持证人是郓城县杨庄集“季鸿勋”,发证时间是“中华民国十六年一月二日”,并写明了枪支的类型为“湖北造钢子步枪”,以及枪支码号“6641”。执照最后还盖有一圆一方两枚印章,但是印章内容无法辨认。
菏泽市档案馆 郓城县档案馆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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