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结一起标的近四千万元案件,菏泽中院实力诠释“一案多赢”

山东法制报 2019-08-08 16:04 大字

近日,菏泽中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近四千万元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平等保护了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企业职工就业保障的权利,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执行结果企业满意、银行满意、政府满意,取得了一案多赢的效果。

被执行人是当地骨干企业,停工涉及民生有不稳定因素

郓城某企业因金融借款合同担保到期不能履行而进入执行程序,2018年7月4日立案执行,案件执行标的近四千万元。由于被执行人涉及案件众多,企业经营困难,担保人无还款能力,加之该企业系郓城县的骨干企业,担负着供热供电供暖等多项职能,上下游关联企业多,一旦企业停产停工,不但影响下游企业生产,还会影响城区居民的供暖,影响职工就业,执行工作面临巨大困难。

经考察研究发现,某企业作为县域内唯一有供暖供热资质的企业,目前只是遇到了暂时的经营困难,假以时日,企业应该有不错的发展前景。

从执行伊始,菏泽中院就与郓城县委政法委、郓城县政府金融办等多部门沟通,制定详细执行预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执行难”。案件承办法官没有采用评估拍卖“拆庙撵和尚”简单粗放的办案方式,而是尽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力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力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尽力维护职工就业,用发展来解决问题。

执行过程困难重重,十余次沟通换来圆满执结

此案当事人双方经过诉讼,彼此之间存在一些隔阂。案件承办法官从化解双方隔阂入手,加强沟通,打消双方当事人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对被执行人,在做好法律释明工作的同时,告知他们,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协议,下一步就要进行评估拍卖,打消他们不配合和“企业就业职工多,法院不敢处置”的幻想;对申请执行人,则从企业抵押的资产市场流动性差,处置困难,打消他们要求较高的还款期望,使双方立足实际来谈和解方案,做到方案切实可行,避免“ 翻烧饼” 。

被执行人由于涉及多个诉讼,公司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菏泽中院并不是首封法院,只是优先权法院;面对此案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稳定问题的复杂态势,菏泽中院案件承办法官一方面从化解实际矛盾入手,多次给有关领导和上级法院汇报,协调首封法院和优先权法院的处置关系;另一方面先后十余次去郓城县与有关部门、企业、银行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开始实际履行,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吴慧星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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