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新车喝酒庆贺 酒后上路“喜事变坏事”
本报讯(通讯员宋明磊记者胡德光)近日,刘某购得一部新车,高兴之余喝了几杯酒。不曾想次日开车去办理车牌照路上,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郓城警方查获。
7月7日上午9时许,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郓城县郓苏路铁路桥附近,对过往车辆违法行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悬挂临时号牌的新车行驶轨迹可疑,随即组织警力拦停该车辆。在驾驶人降下车窗时,民警闻到车里酒气熏天,随即准备对驾驶人进行检测,但该车驾驶人刘某拒绝接受手持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且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件,故郓城交警及时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取样。后经菏泽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测,驾驶人刘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90.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刘某最近购买的新车,还没有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在7月6日晚,喝了几杯白酒就睡下了。次日早晨,打算开车去车管所为新车办理手续,中途被郓城执勤交警查获。
目前,驾驶人刘某不但驾驶证被吊销,而且将面临下一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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