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刚走,“奖状”又来?
1月22日,有网友在郓城贴吧爆料小学生奖状印有眼科广告。奖状上的广告主“山东梁堤头眼科”告诉记者,奖状不是他们发给学校的,不清楚具体情况。郓城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因奖状数量不够,老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目前,郓城县教育局就此事展开调查。(1月24日《新京报》)
事实上,小学生奖状上“植入”广告,之前其他地方也出现过,并不新鲜。但在这个“特殊”的时间、地点发生类似事件,更令人深思。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就在不久之前,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一小学发生了引发轩然大波的“红领巾上印广告”事件。而郓城县就隶属于山东省菏泽市。这么短的时间内,小学生的红领巾、奖状先后被印上广告,未免也太不长记性了。
“广告红领巾”事件发生后,相关涉事方被严厉处罚。随后,教育部下发紧急通知,痛批此事性质恶劣,要求各地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根据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商业广告是排查重点。
尽管教育部的紧急通知措辞非常严厉,但就此事来看,还是被个别学校当成了“耳旁风”,根本没有吸取教训,以致孩子的奖状上面竟出现了醒目的“眼科广告”,连商家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都赫然在目,而且是黑体加粗的。商业广告侵蚀校园之凶猛,由此亦可见一斑。
出了这样的事情,想必当地教育部门也是有些尴尬,但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把“广告奖状”事件的责任推给“个别老师”的做法并非明智之举。事件调查除了查清真相,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之责。此外,教育部部署的全面排查有没有落实,以及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也值得追问。
从“广告红领巾”到“广告奖状”,反映出当前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对中小学校园的一种“入侵”。“孩子的钱好挣”,几乎已经成了商家的共识。尽管教育部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各商家仍千方百计、无孔不入,不惜动用各种关系将产品“打入”校园,通过“小手拉大手”掏家长腰包,最典型的就是利用教材、教辅材料、教具等发布广告以及打着公益旗号大搞商业活动。
商业力量的过度侵蚀加重了家长负担,也伤害了教育形象和育人环境,长期以来饱受诟病。指望商家主动收手难度不小,只有学校、教育部门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遏制商业广告、商业活动对校园的侵蚀之势。但怕就怕出现个别老师乃至学校非但不尽责,反而“助纣为虐”,并试图从中分一杯羹。
任何商业广告进入校园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因此,相关部门应彻查“广告奖状”事件,不妨参照“广告红领巾”事件的处置方式,严查严处此类“顶风作案”现象。□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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