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

山东法制报 2018-02-27 19:14 大字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郓城县公安局从1月中旬起至3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该局采取强化重点巡查管控、加强违法犯罪打击查处等针对性措施,对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整治。截至目前,共打击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9起,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起,行政拘留8人,行政罚款1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0余箱。

1月17日,郓城县公安局丁里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一村庄安泰烟花爆竹经营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该处人流密集,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接报后,丁里长派出所立即对目标地展开调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此门市在一经营门窗的店内,放有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40箱。该店安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且储存未经经营许可的烟花爆竹。民警遂将烟花爆竹查扣。

“ 此处摆放了大量烟花爆竹,如果消防设施还不齐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真的不堪设想。”民警随即对该门市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发现该店铺不仅非法销售和存储烟花爆竹,还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店主李某进行传唤,但其拒不到案。 1月23日20 时许,民警在其家中将李某抓获,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 我只是卖些爆竹而已,这样也会被关起来?”当得知自己被处以行政拘留,陈坡乡村民王某、杨某这才意识到自己摊上了“事”。

1月30日,郓城县公安局陈坡派出所获悉,辖区村民王某家中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迅速行动,发现王某家中停放有两辆电动三轮车,车上均装满烟花爆竹,共计60 余箱。通过调查,王某未取得烟花爆竹储存买卖许可证,伙同其女婿杨某在附近村庄运输售卖烟花爆竹。

据违法嫌疑人王某、 杨某交代,翁婿二人准备在年底时入乡串户销售此批烟花爆竹,没想到民警迅速出手,让他的如意算盘落了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王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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