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责任书 共创文明城
近日,市开发区城管大队遵循“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开展责任书签订活动。活动中,市开发区城管大队依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积极与沿街商户签订《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书》,引导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市容管理,让辖区环境更加干净整洁。
据了解,《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书》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周边、谁负责”的工作思路,明确各级责任区、责任人。责任人对发生在其责任区范围内的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也为创城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 黄啟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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