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震辱骂、恐吓威胁法官被治安行政拘留案
【基本案情】
吴某震于 2016年 10月6日18 时许,在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吴道沟村其家中,与被害人吴某峰喝酒时发生争执,吴某震用啤酒瓶砸吴某峰头部,后又在吴某峰家中持刀将其砍伤,致吴某峰头部及颈部受伤、左侧第一肋骨和右侧第四肋骨骨折。 经鉴定,吴某峰的伤属轻伤二级。该案件起诉到牡丹区人民法院后,法院于 2017年6月 26 日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吴某震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吴某震不服,以“被害人吴某峰左右肋骨骨折是陈旧伤,不是其造成的”为由提出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于2017年8月17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年初,吴某震刑满释放后,在市看守所大门口拍摄视频,公开对承办案件的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发表不实言论,进行诬告。该视频在“南平花园业主群”等8个微信群(共计3010人)中被散播,给公检法三部门办案人员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吴某震又在新浪微博注册名为“法官不是人”,多次在微博中辱骂承办法官“猪狗不如”“残害百姓”,匿名电话威胁恐吓法官“知道法官家庭住址,知道法官孩子在什么学校上学”。 2019年2月21日,公安机关将吴某震传唤至牡丹南派出所,吴某震对所作所为承认,但态度依然恶劣,扬言报复。
【处理结果】
吴某震多次利用网络公开辱骂法官、威胁骚扰法官家庭,不仅是对法官人格尊严的侮辱,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战,其行为性质恶劣。根据《治安处罚条例》,区公安局依法以治安案件行政拘留吴某震15天。
【典型意义】
法官是法律的践行者,没有法官的尊严,就不会有法律的权威。本案中,法官对吴某震进行依法判决,但吴某震罔顾法律,对法官进行威胁、辱骂,通过网络恶意抹黑法官形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吴某震的行为不仅践踏了法官个人尊严,还严重侵害了法官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震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是对保障法官权益所作的有力背书,更让人民群众知晓要尊重法官、尊重法律、尊重司法权威,树立积极正确的法治观念。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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