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才兴菏”体制机制
□张 芳
在中央和山东省委省政府战略规划下,菏泽迎来了政策红利和发展机遇,正朝着“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宏伟目标迈进,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要发挥好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新引擎,必须要加快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助力精准引才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广开进贤之路。坚持全球视野,创新政策、突出特色、搭建平台,聚天下英才为菏泽所用。以实施中央、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为龙头,抓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等政策的落地,从编制、职称、岗位、薪酬等方面完善政策,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抢占人才引进制高点。
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实施各具特色的引才计划,提高引才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对引进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特事特办,实行特殊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省外、海外设立研究中心,支持国际国内知名高校、科研单位在菏泽设立科研机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菏泽发展。设立省外、海外人才工作站,聘请引才专员,以才引才,以才荐才。同时,菏泽籍人才具有资源丰富、渴望报效家乡的特点,大力引进菏泽籍高层次人才。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人才活力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以选人用人育人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各类人才活力。进一步打破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和体制内外等制约,实现职称对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的全覆盖。
科学评价激发人才活力。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体系,坚持品德在评价中的关键性作用;突出业绩贡献评价,增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横向课题等评价指标的权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评价模式。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实行定性定量评价、特殊人才特殊评价、基层人才定向评价。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产业人才搭建绿色通道。把人才评价机制与用人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建立起竞争择优、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动态聘任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创新人才保障机制,真正留住人才
创新人才发展支持政策。让引进的人才看到其长远的发展空间,要创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环境,让高层次人才有发挥自我才能的舞台,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及机制。人才队伍需要百花齐放,要充分给予其自由的发展空间,创建民主自由的工作环境,让高层次人才可以在良好的环境中提升自我、实现自我、张扬自我,为人才队伍建设赋予灵性。
创新人才激励手段。采用多种激励与约束手段,在技术研发、资产管理、转化应用、收益分配等涉及技术转移转化的各环节流域,逐步构建更为高效、公正、共享的技术转移转化机制。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比例,允许创新人才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不断完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健全人才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形成面向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各环节,创新创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生活配套、人才投入等各领域的人才法律法规体系。 (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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