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房产面积入学”践踏教育公平

新安晚报 2021-09-06 09:58 大字

居住在山东菏泽市中达广场、融邦中山苑等多个小区的业主称,他们小区对应的学校为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但在报名时,校方以他们的房产“套内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学申请。学校负责人表示,该学区服务面积大、人口多,学位紧张,设置这个条件是无奈之举。菏泽市教育局表示,已妥善解决学区内所有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但工作中还有不到位的地方。(9月5日中新社)

家庭住房“套内面积不足60平方米”,孩子不能在家门口上小学,这实在太荒唐、太荒谬,直接剥夺了小户型家庭孩子在家门口上学的权利。在舆论压力下,当地教育局介入并纠正,还算及时。

山东菏泽当初出台就近入学资格与住房面积挂钩的“土政策”,其初衷未必是对穷人家孩子的歧视,而是为了遏制“学区房”价格上涨。近年来,不少地方存在炒作“学区房”现象,“学区房”频繁倒手,一套“学区房”六年就出现一个入学儿童,甚至有的热门学区的一套“学区房”两三年就出现一个入学儿童,在客观上打破了正常的入学规律,使得有限的教育资源难以承受。

实际上,不少地方都曾出台过就近入学资格与住房面积挂钩的政策,也都曾引起了社会广泛争议。2018年4月,浙江省新昌县教体局发布学区招生实施意见,规定学区房“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从法律角度说,就近入学资格与住房面积挂钩的“土政策”,违反了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小户型家庭孩子的合法权益,剥夺了穷人家孩子的公平受教育权,实质上是践踏教育公平。《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就近入学只要求“户籍所在地”,并没有其他要求。地方政府将入学资格和住房面积大小挂钩,是法律之外的“额外要求”,缺乏正当性,给人留下的只是“富家子弟才能上好学校”的观感。

地方政府和学校出台的任何招生入学政策和要求,前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践踏教育公平的借口,这是一条不可能逾越的底线,就近入学资格不能与住房面积、财富等挂钩。治理“学区房”现象,治本之策是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均衡优质教育资源分配,而不是剥夺小户型家庭孩子就近入学资格。

张立美/文王成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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