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创新管理 优化服务 菏泽市实施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菏泽日报 2020-11-27 09:2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 通讯员 周天君 杨洪建)11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深化公安交警“放管服”改革,菏泽市全面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此次改革内容涉及摩托车考证、机动车免检范围扩大等市民关心关注的问题。

据悉,此次改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推出了“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自11月20日起实施。

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即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措施,包括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车辆发生伤亡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深化“网上服务”措施,涉及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从业、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推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进一步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等手续。

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菏泽市交警部门全力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制定了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菏泽市贯彻实施工作,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同时,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优化服务,让市民在办业务的同时感受到热情服务和实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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