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两人双双面临处罚

菏泽日报 2020-11-21 08:19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高速路上行车,有证人员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刚下高速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日前,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在菏泽新区执法站执勤时,一辆外地牌照的机动车形迹可疑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发现,车内共有三人,驾驶员何某称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然而,民警在查询发现,何某驾驶证因醉驾而被吊销。同时,车内的另外两名非驾驶人员全部都有驾驶证。

经询问得知,车主丁某驾驶机动车太累所以在菏泽服务区的时候就换人想休息一下,不料刚下高速就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明知吊销驾驶证还继续驾驶车辆的,按照规定,何某将会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车主丁某在明知何某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况下,还把车交于何某驾驶,按照规定,丁某也将会处以1000元罚款,可并处吊销驾驶证。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驾驶证吊销期间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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