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服务 快速维权 菏泽市创新举措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本报讯(记者 马琳)受疫情影响,今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前三季度案件总数超过千件,同比增长超过70%。为了维护全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稳定,市劳动人事仲裁院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增强能力、提升质效,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及时处理。截至9月底,共处理984起案件,涉及劳动者1166人,为劳动者挽回损失3772.12万元。
为保障劳动者有效维权,减轻劳动者的诉累,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加强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先行调解、能调必调”的原则,采用案前、案中、案后“三步”调解法,文书制作与调解“双管齐下”同步进行等方式,极大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现了“速维权”,案件从立案受理到调解书送达最快可当天完成,基本做到“立等可取”。
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市劳动人事仲裁院采取差异化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工伤保险案件审理中,试行“要素式”审理,实行庭前指导,帮助双方当事人了解庭审流程,填写“要素式”确认表,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进一步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工作机制,市直及9个县区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截至今年9月份,共受理案件38件,涉及农民工40人,已全部审结,共挽回工资损失29.5万元。
积极探索多元化办案手段,让劳动者得到优质服务。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各县区和162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行政机构的注册工作和管理员账户申请,确保了“互联网+调解”平台上的调解申请都能做到及时高效处理。截至目前,共有26名劳动者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申请了调解。同时,开展“不见面”服务,通过电话调解、书面审理等方式处理案件,减少人员聚集给劳动者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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