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半碗稀饭说起

菏泽日报 2020-10-20 09:04 大字

□陈奇

十几年前,耄耋之年的老母亲在“老院”和保姆一起生活。

一天,我去看望她。发现老人家正端着碗一会儿看看喝剩的饭,一会看看保姆的脸色,似乎很作难。当她看到我轻手轻脚出现在她眼前时,不禁两眼放光,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是当儿子的我了解老娘:碗里喝剩的稀饭,又凉又沥,就不愿再喝了。倒掉,怪可惜的,更怕那保姆老妪给她脸子。

“娘,看见稀饭我就想喝,这半碗玉米粥让我喝了行吗?”

“中中中,俺小喝了吧!”

我接过母亲手中的碗,扬起脖子一饮而尽。母亲乐了,保姆笑了,我也像完成一桩神圣使命似的。稀饭到胃里还凉凉的,可心里却热乎乎的。

嗣后,和人谈起这个事儿,他们不解地说:“这年头好饭好菜吃剩的还倒掉呢,八十多岁的老人喝剩的半碗稀饭更应该倒掉了。你已是著名记者,资深媒体人,工资又很高,会过得太很了!”

我说,我喝的虽是母亲喝剩的稀饭,可觉得又不是稀饭,而是一种儿子对母亲的尊敬和孝道。因此说,也只有母亲喝剩的饭,我才能这样做。

近读《大众日报》著名记者、资深媒体人逄春阶先生发表在《党员干部之友》杂志上关于阐释“色难”的署名文章,使我反复看了几遍,感受颇深。他在文章中引经据典:好与贤已者的子夏问孝,孔子回答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逢先生又引《小戴记·典礼》所云:“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意思是能在无声中体会到父母之意,始是孝。由此可以看到,古人所说的“孝”,恰恰不是有好吃的让老人先吃,有好穿的让老人先穿、好房子让老人先住等才是孝。他们认为真正的孝、大孝,必须要有“敬”。对老人和颜悦色,是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假装出来的。“色难”是心难,是态度难。

敢于把母亲吃剩的饭吃下去,如若是在演戏,那就距“孝”字有十万八千里了。母亲在进入老年,尤其是父亲去世之后,在其几个子女中,她乐意跟着我住,我想原因之一就是我能乐意吃下她老人家吃剩的饭菜。没雇保姆之前,母亲在我家居住时,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同桌共餐。妻子为母亲盛在碗里的饭,和大家同样是满满的。可母亲能吃完的时候不是太多。我一般都靠近母亲坐,老人家吃喝后,碗里无论剩多剩少,我都端起来吃了。母亲总是很开心,从不为吃剩的饭发愁。可有一次我出差几天归来,打扫客厅的卫生时,在母亲常坐的沙发旁那个大立体空调后面的墙角处,发现了一些吃剩的馍、菜、酥肉疙瘩等。我立时就明白了:这应该是母亲所为。因这几天她吃饭时没有我陪伴,坐在沙发上吃饭时,吃剩的怕孙辈们不乐意吃,无奈之下,只好悄悄地抛在墙角的旮旯里。我一边不动声色地悄悄打扫,一边自责自己出发时没能叮嘱妻子适量给母亲盛饭、盛菜,多询问老人家的饮食需求。

孝敬父母等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古至今,对“孝”字的关注阐释者甚多。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对于“孝”字,我感受颇深。我不能说自己就是一个孝子了,但我可以充满自信地说,我一生都在向着争当孝子的路上努力前行。本文开头所讲,敢于把母亲喝剩下的饭一仰脖子喝下去的人虽为数不多,可我并没有认为这就是孝,更没有认为这是“大孝”。而是认为儿子孝敬母亲,应敢于付出一切,乃至生命。当然付出生命孝母的情况事例不是太多。但正常情况下,在物资钱财上,在时间精力上去孝敬母亲,我是做了一些事情的。

且说1959年我5岁时,我和一个穷孩子到一棵巨大的老梨树下去玩耍时,偶然间发现了大树最顶尖上茂密的叶子下面,有一个梨子得以侥幸成熟。连成年人都很难攀爬的大树,我一个小孩子找人打膀梯,舍命上树,冒着很大风险,终于取下梨子。我欣喜若狂,手里的梨子端详半天之后,虽馋得流口水,可认为只有送给母亲吃,才最有价值。回家找到母亲献上梨子,她惊喜询问梨子来历,我一五一十说明情况,母亲惊心动魄,难过之极,自己坚持不吃,让我吃下去,增加点营养。我坚持非让母亲吃下不可,母亲被我缠得没办法,只好吃下梨子。够个梨子能孝敬母亲,使小小年纪的我充满成就感。于是,我便坚持天天到梨树行里去玩耍,瞪大眼睛,仰着脖子搜索被主人遗漏的梨子,盼望还能找到梨子,再次孝敬母亲。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又在另一棵大树上发现了梨子,可这一次发生了意外,爬到树尖上取梨子时,险些坠落,肚子皮挂了一拃多长的大口子。

一晃十来年过去了。1971年,十七岁的我进工厂当了工人,三年学徒工,每月工资18元,可我留下6元的馍票,6元的菜票,1元的理发、牙膏等零用钱,就把所剩的5元钱一把交给母亲,为的是让她过日子少作些难。在学徒的三年里,我几乎从未买过衣物,把厂里发的工作服当成新衣服下了班穿,而把自己参加工作前所穿的破烂衣服洗洗补补当工作服穿。到了1979年,25岁的我要结婚了,还穿着平时穿的旧衣服,腰包里掏不出买身衣服的钱,未婚妻不解地问,我上班8年来攒的钱呢?我无言以对,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在她再三追问下,我才讲了刚参加工作时,工资低,省下点钱交母亲贴补家用。后来工资涨了些,除继续交给母亲一些外,每年省吃俭用能攒下百十块钱。1976年初,我咬咬牙花100多元钱买了块新手表,可还未戴半月,在部队当兵的三弟给我来信,说战友有不少人戴了手表,他也很想戴,却没钱买。我一咬牙从手腕上捋下表,给弟弟寄走了。又过两年多,我才又攒够钱买了块手表。到结婚时,属于我个人的财产只有身上穿的旧衣服、手腕上的手表和所骑的一辆“白山”牌自行车。婚房更别提,父母都长期租房住,我更是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未婚妻苦笑着说:“我真是犯傻了,我是家中独生女,父亲在城郊是老队长,母亲是烟厂老工人,我是地区国营企业职工,给我介绍的对象有军官、有干部、有文化工作者,论家庭、论人才、论富裕都比你强,怎么就单单看上你这个光腚猴了?”话题绕远了,不说这些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有幸考入南京师范大学新闻系,且是带着工资上大学。家里经济条件一天天好转。周六周日,其他同学都或休息或游玩,我却去一些单位采访写稿。不但使所学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而且由于写作水平大大提升,所写新闻稿件几乎百分之百被多家新闻媒体采用,稿费虽不高,一篇稿三元、五元、十元八元,每周挣稿费少则三五十元,多则六七十元,一个月挣稿费三五百元也是经常的事。这样,我把单位每月给我邮来的八九十元工资原封不动邮给妻子、孩子。所挣稿费供我生活和用于上学开支外,还能剩个二三百元。这些钱我则主要用于孝敬母亲和外祖母。

记得我上学第一学期,就给母亲买了一台14英寸孔雀牌黑白电视机,使母亲在很多家庭都没电视时,便较早地看上了电视。再后来,我又给母亲买了高档大床被单,给父亲和姥姥买了鞋子,给姥姥买了海绵床垫等。有一次放暑假,我回到菏泽先到母亲住处看望她,大包小包吃的用的给母亲的、外祖母的东西都留下来,鼓鼓的大包就瘪下去了。和母亲说了一阵子话,夜已很深了。告别母亲时,我又从兜里掏出1200元钱塞到母亲枕头下面。母亲一见到这么多钱,不但没喜反而担心起来:小二,你在外地上个学,咋会有恁多钱,又给我和你姥娘买这买那,又给我这么多钱,这是咋回事?千万甭犯法啊!看母亲疑虑重重,我笑了,说:“娘,你放心吧,我没偷没抢没犯法,这些钱都是我写稿子挣来的稿费积攒下来的。”母亲这才放下心来,手握着钱,两眼蓄满了泪花:“我的儿唉,你学业这么紧,却又写稿又挣钱,想着这个,惦记着那个,给一家老少买这买那,可我很少见你穿件新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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