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本报讯 (记者 马 琳)9月3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菏泽市深入贯彻落实失业补助金有关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凡是菏泽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据了解,申领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按月发放,期限最长为6个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最多可领12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00元/月,最多可领2400元。全程网上申领,按月发放。截至目前,菏泽市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141人,220.06万元。
菏泽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或通过已开通电子社保卡功能的“菏泽人社”APP、微信、支付宝、掌上12333等申领。也可点击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zrsj.heze.gov.cn/)首页“失业补助金申领点这里”飘窗,了解详细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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