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保障文物安全确保不留一处隐患
本报菏泽8月10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组织召开菏泽市开发区文物消防安全暨防汛工作会议,学习国家、省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防火、防汛工作相关文件,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安全是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文物工作中最重要、最基础的任务。据悉,菏泽开发区现有1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包括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安全隐患。
下一步,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将积极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认真开展防火专题自查自改行动,确保不留一处隐患。要加强汛情期间文物状况的巡查和记录,遇到突发状况不得擅自改变文物原状,避免造成不可逆的损失和破坏。坚决防止小险拖大,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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