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路畅心更畅 有不文明驾驶行为,发朋友圈集满20个赞可放行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 通讯员 周天君 杨洪建)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礼让,路畅心更畅——文明出行,畅行菏泽”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增强市民文明出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据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开发区大队、铁骑大队、高新区大队等在菏泽市主要路口联合查处不文明出行行为,如:不合格非机动车上路、二次过斑马线、行人逆行、机动车不礼让等,并表扬文明礼让好市民,现场发放牡丹主题系列纪念品。
现场教育不文明行为,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对不文明驾驶参与者,督促抄写《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或在本人朋友圈发布朋友圈广而告之规范的交通行驶办法,并集赞,满20条即可放行。
“礼让,路畅心更畅——文明出行,畅行菏泽”活动将陆续开展“我是文明小交警”“畅通菏泽 校车先行”“退役不褪色 交通志愿者”等主题活动。
活动还将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其中行人交通不文明行为包括走人行横道不看信号灯,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抢道,在车流中穿行;道路上嬉笑打闹,并结队行走;过人行横道或马路时,低头看手机等。
非机动车交通不文明行为包括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快车道,并逆向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灯越线、不礼让行人;酒后或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上路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行车道上随意占道、停车,影响机动车正常通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法律规定载人、载物;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争抢过人行横道等。
机动车交通不文明行为包括随意变道加塞、闯红灯、开车不礼让斑马线、驾车不系安全带、违法停车、酒后开车、开车使用手机、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开车吃东西、车窗抛物等。
其中凡有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驾驶人有不文明行为被举报或被监控记录的,发现第一次,警告本人;发现第二次通知所在社区、办事处或者单位,累计发现三次的,由市文明办通知所在辖区文明办,建议取消其社区、办事处或所在企业的精神文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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