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禁止病房探视
本报菏泽4月20日讯(记者 周千清) 菏泽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下称公告),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施禁止病房探视。
公告称,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持续向好,但保持疫情防控成果、防止疫情反弹的任务仍十分繁重,为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发布此公告。
公告要求,住院患者禁止探视。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恢复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要加强陪护人员管理,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原则上固定一人陪护,且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或更换陪护人员的需经院方审核同意。
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必须查看电子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乘坐私家车就医,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要强化防控意识,患者就诊提倡独自前往,确需陪同的建议不超过1人。在医院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佩戴口罩,正确洗手,保持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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