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检察院: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行为

菏泽日报 2020-02-06 08: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胡德光)2月3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为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检察院下发通知,对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决不能掉以轻心,积极投入战斗,全力以赴尽到应尽之责。要提高站位服从大局,主动把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工作的大盘子,坚决服从安排,统一调度落实,决不能讲条件打折扣搞拖延,确保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好“四大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对监委、公安等机关移送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防疫物资或者在相关物资采购中大搞权钱交易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格快捕快诉,同时加强法律监督,推动形成严打态势,决不让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漏洞,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结合菏泽实际,积极探索在疫情防控处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坚决依法有力维护公共利益;要切实加强对监狱和看守所疫情防控的检察监督,有力保障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要及时关注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疫情通报,不信谣、不传谣,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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