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申请办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公告

菏泽日报 2019-11-20 15:25 大字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顺利推进工作落实,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后至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欠缴或断缴问题允许办理补缴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存在未参保、欠缴或断缴情形的退役士兵(不包括2019年1月21日前已退休并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役士兵)。

二、受理时限:菏泽市自2019年7月5日开始受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截至目前大部分单位已申请办理,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未提出申请,请未申请受理的退役士兵尽快申请办理,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点: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提出申请;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上级主管部门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原安置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均不存在或选择自谋职业、档案滞留在安置部门的,请到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地点提出申请(市直受理地点在菏泽市荣军医院一楼西侧)。

四、办理所需材料:身份证、退役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提交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提交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和历年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

五、咨询电话:市直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电话:0530-7381128。

特此公告。

菏泽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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