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创造一流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5条”

菏泽日报 2019-11-19 14:02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红艳)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职能,创造一流营商环境,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15条”。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随意入企检查。对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有事力办、无事不扰。对新产业、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除“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党委政府安排的专项检查、有关部门移送、群众申诉举报及上级要求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影响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外,不得随意入企检查。

推行“两不罚”,压减涉企行政处罚。对涉及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轻微违法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不予行政处罚;首次违法不罚。除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及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群众申诉举报等情形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首次违法、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予罚款。

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夯实民营企业质量基础。提供标准免费查询服务,每年引导20家以上民营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帮助民营企业注册完善强检计量器具信息系统,提供网上免费约检;每年引导、帮扶50家民营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每年组织20家以上民营企业免费参加省级以上质量管理培训。培育50家重点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

全面深化“助企护企”活动,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组织千名市场监管干部到千家民营企业护企帮扶,宣讲优惠政策措施,鼓励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民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优化改进、规范生产流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对重点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的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下放特种设备登记权限,降低民营企业制度性成本。将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使用登记权限全部委托县区局行使,方便民营企业就近办理,降低企业经营费用。对涉及民营危化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主动通知免予现场审查,指导其网上承诺申请直接换证。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菏泽品牌影响力。实施菏泽品牌提升三年计划,指导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每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5件、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0件,帮助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每年支持企业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50件,拓展海外市场。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专利奖评选等活动,鼓励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项目。

着力培育知名药企,做强生物医药产业。推行备案事项网上审核,做到企业各类备案事项“只跑一次”。开辟药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产品注册等事项“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加快审评审批速度。对医药项目采取提前介入、现场指导、模拟检查等有效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建立培优扶强计划,助推菏泽市知名医药企业和重点项目做大做强做优;健全招商引资服务机制,重点招引知名医药企业来菏投资、兼并重组中小药企,共筑生物医药产业新优势。

扶持食品生产经营民营企业,提升“食安菏泽”美誉度。充分发挥菏泽“食安山东”示范企业的品牌引领作用,组织引导食品生产经营民营企业参观交流、培训学习,精准战略定位、提升品牌价值;与科研院所建立食品产学研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产研融合,提升食品产业创新水平;帮助困难企业寻找合作伙伴,解决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质量、工艺、营销等问题;支持菏泽食品安全促进会统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网络、物流配送等资源,对外集中宣传推介菏泽市优质、特色食品,每年举办推介活动,提升“食安菏泽”品牌影响力。

实施广告拉动战略,引领主导产业升级。发挥菏泽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作用,将电商产业、菏泽制造与新媒体广告充分融合,助推“菏泽智造”“菏泽品牌”畅销全国、走向世界,带动民企快速发展。充分利用国家及省广告节、商标品牌节盛会,每年召开民企推介会5次,民企联谊活动10次。

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继续实施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认真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实施方案的意见》,加强部门协作,细化培育措施,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每年选派50名左右小微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赴外地开展培训交流,提升小微企业经营能力和水平。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利用“抵押登记”融资平台,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等渠道融资。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知银保”融资模式,推动风险补偿、贴息、评估费资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

治理侵害民营企业利益行为,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开展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垄断地位的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规范垄断领域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

加强非公党建工作,引导担当社会责任。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党建联系点,实施“十、百、千工程”,即市局、县区局、乡镇所分别联系10家、100家、1000家民营企业或市场党建联系点(示范点)。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个体私营企业的“两个全覆盖”;引导民营企业依托党建红色文化指导生产经营,勇担社会责任。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菏泽”创建活动。继续开展民营企业承诺践诺活动,促进文明诚信经营,提升企业维权能力。

简化政务服务程序,优化再造服务流程。聚焦高效便企,以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行为规范化倒逼服务升级。依法再造市场监管领域服务、维权、执法、监管等工作流程,做到“走进市场监管门,无需找熟人”。

坚持刀刃向内整风肃纪自我革命,持续净化民企发展环境。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机制,刹风正纪。健全系统内控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语言文明、态度公允,举止端庄、公平公正,做到企业吹哨、马上报到。慎用行政强制措施,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的现象;坚决惩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菏泽民营企业比重较大,在“突破菏泽”发展中举足轻重。当前菏泽市民营企业发展进入爬坡过坎、提速换档的关键阶段,不同程度遇到市场、融资、技术、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急需部门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魁介绍,创新出台“15条”,是细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践行初心使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加快转型升级、化茧成蝶的有力举措和实际行动。在下步工作中,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强化措施,精准发力,积极作为,坚决把15条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到位,全面开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新局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深入推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落实“15条”服务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加快迭代升级。把15条措施传达到系统内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宣传解读,让服务措施社会共知,让服务成效社会认可,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为服务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菏泽“后来居上”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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