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个人创业贷款同比增长近三倍 近年来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39笔、4.74亿元,其中个人贷款3098笔、3.7亿元

牡丹晚报 2019-09-26 09:04 大字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亚雯) 9月25日,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牡丹区现场推进会举行。据悉,近年来,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39笔、4.74亿元,其中个人创业贷款3098笔、3.7亿元,小微企业创业贷款41笔、1.04亿元;发放创业贷款贴息资金671万元。今年前三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总体增长率达到64.58%,其中个人创业贷款同比增长289%。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审核并以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创业贷款,财政部门给与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诚实守信,具备创业条件和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10类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个百分点,贷款期限1至2年。创业担保贷款采取“先付后贴”方式,借款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对个人按全额贴息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贷款的扶持对象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贷款期限为1至2年。小微企业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后,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2年贴息。

另外,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累计次数可达3次,每次贴息年限可达2年。

当天下午,牡丹区创业担保贷款集中发放仪式在市电视台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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