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专项整治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34条交通干道要严管●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将被处罚

菏泽日报 2019-08-26 10: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啸)8月2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8月23日起至12月31日,菏泽市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加强城区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中,交警部门以城区建成区34条交通干道及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明确责任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确保点上有人管,线上有人巡,织密城区道路交通管控网络。同时,发挥指挥调度平台的作用,加强路面视频巡逻监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较为集中的重点路口路段、重点时段,及时调度机动警力进行整治,提高动态管控能力。对发现的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斜穿道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和查处。

城区每个主要交通路口都设立执勤点,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通过吹哨、减话等方式对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处罚,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组织执勤警力在路口指挥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横过马路,确保路口交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下图);对辖区车站、学校、医院、大型商场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出现非机动车逆行,行人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常态化设置安排治理组,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净化重点区域及其周边的交通秩序。

整治行动中,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拒不进行信息登记或者拒不告知真实信息的违法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警将运用警务通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现场人脸拍照掌握真实身份进行处罚,当事人现场确认后放行。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处罚,统一使用简易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可通过扫简易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和现场缴纳罚款两种方式,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可以采取扣留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不愿意接受罚款处罚的行人,可采取变通的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接受教育,或者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做文明交通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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