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贪必起祸 手伸必被捉 一“蝇贪”虚报冒领粮补款被查处
案例介绍
“我完全接受组织处理,今后要以此为戒,彻底改正错误,更好服务群众。”近日,牡丹区大黄集镇孙赵寨行政村干部孙木军面对处分决定书,诚恳地说道。
今年1月,一条反映孙木军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种植补贴问题的线索,经牡丹区扶贫办转交至大黄集镇纪委。该镇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通过调取国家粮食种植补贴款发放资料、入村走访、实地丈量等方式,很快便获取到充分的证据。
经查:2016年至2017年,孙木军在任孙赵寨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妻名义申报冒领本村已故村民谷氏8.2亩耕地种植补贴,先后两次冒领补贴款2050元,用于村务支出。同时查明,2013年至2016年,孙木军任村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与村委会成员孙某客、赵某林商议,将13.2亩村集体土地粮食种植补贴款以孙某某名义申报,共套取粮食补贴款6850元,用于本村孙氏家族红白喜事等支出。
牡丹区纪委监委审理认定:孙木军同志虚报冒领国家粮食种植补贴款,且对村委会违规套取粮食补贴款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第二十九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孙木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虚报冒领补贴款。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心贪必起祸,手伸必被捉。本案中,孙木军淡忘党员初心,漠视党的纪律,利益面前动歪心、伸黑手,拿公权为家庭甚至家族捞好处、行方便,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微腐败”案件。
“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但因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而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查处,绝不手软。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拍蝇”力度,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来说,无论职务高低,手中握有的权力是大是小,都要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通讯员宋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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