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首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菏泽日报 2019-05-22 11:3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郜玉华刘婷婷)日前,牡丹区农业农村局对吴店镇、北城街道办事处等4个镇街的89个村、社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首次发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通过登记赋码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予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其特别法人资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更加便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今后,牡丹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程序陆续对其他村和社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登记赋码,指导规范运营,充分发挥好其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功能作用。

据悉,吴店镇为领取登记证后的合作社,依据法定程序申请刻制了合作社行政章、财务章和法人代表章,并在信用社为每个合作社申请开设公户。去年,牡丹区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了成员资格认定、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目前,全区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500余个,更好地保护了资源性资产,盘活了经营性资产,管护了非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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