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优待优抚政策 政策法规纳入教学计划 菏泽市七项措施落实大学生征兵工作责任
本报讯(记者马源劭)5月14日,记者从菏泽军分区获悉,日前,市委市政府、菏泽军分区印发《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责任落实七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菏泽市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切实将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抓紧抓好。
据了解,《措施》就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责任落实,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确保高标准完成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
建强征兵一线阵地。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开展兵役登记、宣传发动、应征报名等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征兵工作站;村(社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征兵工作。同时,明确了征兵期间各个环节、各项任务的具体完成时限。
加强征兵政策法规教育。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普法办公室、兵役机关要把征兵宣传作为全民普法和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各级各类院校要把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高校每学期安排时间不少于3课时,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中列入课程设置,每学期安排2课时,计入学生总学分。
加大征兵宣传发动力度。军地各级宣传部门要制作征兵宣传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征集征兵宣传歌曲,编写征兵宣传标语,在各类媒体、移动终端滚动播发,并适时组织调研采访,策划推出系列报道、专题节目;要适时举办“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启动仪式”“政策咨询周”“征兵宣传月”等活动,学校征兵工作站要深入解读征兵政策规定,发动学生积极应征报名;要加大社会宣传。
明确大学生征集任务指标。要逐级明确大学生征集任务指标,在学校报名应征的在校生和毕业生须不低于任务数的60%,每所普通高中上站体检的高校新生(国防后备生)不少于应届毕业男生总数的8%,参军入伍的不少于应届毕业男生总数的4%。
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先政策规定。畅通大学生征集通道,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政策。初考初检和体检、政考时,县级要提前组织,合格的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役前教育训练中,单独将大学生编排建连,科学设置教育训练课目。大学生全部入伍后5日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共同办理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手续,及时发放入伍通知书,督导落实大学生优待优抚政策。
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经费保障。自2019年起,每年向各高校、普通高中征兵工作站拨付基本经费,并根据入伍大学生数给予所在学校专项补助。基本经费于每年5月31日前拨付到位,专项补助经费于每年12月31日前拨付到位。乡镇(街道)超额完成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征集任务的,对超额完成部分拨付专项补助经费。有条件的单位,可为户籍在外地或在外地上学,但在本地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报销路费。
严格大学生征兵奖惩激励措施。市、县区每年评选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加大评选比例。学校教职员工被评选为市、县征兵工作先进个人的,其获得的荣誉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将每年大学生征兵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考核范围,作为换届评价、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乡镇(街道)和其主要领导,当年不得参与“双拥模范城”“党管武装好书记”等评选表彰活动,基层武装部长和专武干部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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