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杯”工程评选有了“硬杠杠” 评选办法出台;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20项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 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牡丹杯”工程评选活动,鼓励建设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菏泽市出台《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牡丹杯”评选办法》。这将进步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提高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菏泽市建筑质量 “牡丹杯”工程(以下简称“牡丹杯”工程)的评选对象为菏泽市辖区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 (参)单位和监理单位。“牡丹杯”工程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工程数一般不超过20项。申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的工程,从“牡丹杯”工程中择优推荐。
“牡丹杯”工程分为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两部分。公共建筑工程要求体育场1.5万座以上;体育馆1000座以上;游泳馆600座以上;影剧院(或多功能)800座以上;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工程规定单体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
同时,《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牡丹杯”评选办法》中明确了不能列入评选范围的限制条件:出现竣工后被隐蔽的工程或保密工程;在原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的工程;由于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虽已通过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 (住宅初装修除外)的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已经参加过“牡丹杯”工程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牡丹杯”工程评审组专家从菏泽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抽取。评审组根据被推荐工程申报材料和工程复核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工程录像、咨询、讨论、评议,确定获奖工程预选名单。获奖工程预选名单将在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一周。
荣获“牡丹杯”的工程由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菏泽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发文表彰,并向承建单位、监理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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