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公 告
(2018)济仲裁字第 2247号
王 剑 寒 (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372922196907109099)
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与被申请人王剑寒、王新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会已受理。现该案已组庭,并定于2019年5月28 日下午 14 时整在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仲裁本案,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被申请人王剑寒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2018)济仲裁字第2247 号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到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 O 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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