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图书馆取消押金和滞纳金

菏泽日报 2019-02-14 10: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仝志华)近日,记者从市图书馆获悉,为了更好地推广全民阅读,优化服务,惠及读者,市图书馆取消了押金和滞纳金的收取。

2月5日起,办理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采用信用借阅,纳入诚信体系。

2月5日起,新借图书逾期,不再收取滞纳金,采取停用读者证措施。所借图书逾期几天(三本书按最长超期时间算,不累计),读者证就停止使用几天,到期后系统自动恢复。

2月5日之前所借图书逾期者,在2月5日到5月4日期间归还的,免收滞纳金,不停用读者证,请读者及时归还。逾期图书5月5日之后归还的,从5月5日起计算逾期时间,逾期几天,读者证就停止使用几天,到期系统自动恢复。

以前办理的含押金的读者证,退还押金时间还没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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