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1月21日在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菏泽日报 2019-01-22 10:56 大字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全市上下抢抓“突破菏泽”机遇,埋头苦干、聚力攻坚,“后来居上”步伐明显加快的一年,也是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继往开来、奋发有为,开创工作新局面的一年。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4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组织执法检查2次、视察2次、专题调研4次,16项工作创全省一流,圆满实现了“整体工作位居全省人大系统第一方阵”的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1、自觉服从市委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领导之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2、依法行使决定任免权。按照决定事项协商确定、合法性审查、调研审议、执行监督等制度安排,作出城市总体规划、政府债务限额、财政预算调整等决议决定6项,及时把市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3、全力落实市委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健全完善了学习、调研等制度,机关干部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选优配强驻村扶贫工作队,扎实做好“双联双创”“第一书记”和联系扶贫重点村、重点户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动为包联企业排忧解难,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二、坚持把深化改革创新作为动力之源,着力提高工作标准,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1、积极推进民主法制改革。紧盯民主法制领域的弱项和短板,及时研究确定改革事项,逐一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式、台账化精准督察,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全年高质量完成地方性法规制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立等6项改革任务。

2、勇于创新履职方式方法。坚持以创新促进履职水平提升,制定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创新实行年终问责表决百分制,将跟踪监督整改范围拓展到“基本满意”,促进了人大监督更加科学、更具刚性。建成启用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数据的对接联通,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探索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创新建立重大事项沟通协商机制和提交清单制度,进一步细化边界、规范程序、强化追责。

3、全力争创一流业绩。励机关干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6项工作创全省一流。探索实行“五环相扣监督法”,被省人大作为典型经验推介到全国人大。在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报送的5篇成果全部获奖,获奖数量和质量均居17市第一位。组织住菏省人大代表向省人代会提出的议案占议案总数的四分之一,提出建议75件,提出议案、建议均实现质和量的历史性突破。

三、坚持把法治菏泽建设作为重要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为科学健康发展引领护航。

1、紧扣时代主题,实现与菏泽改革发展同步。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全市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积极整合立法资源,科学调整立法项目,实现了立法工作与全市改革进程相衔接、与发展需要相适应,提高了立法的前瞻性、及时性、针对性。围绕助推“三城”同创,将五年立法规划中与创城相关的电动车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等4个立法项目前移,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增补为预调研项目,从立法层面全力为“三城”同创提供法制保障。围绕助推生态环境加快改善,优先把湿地保护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为法规及时出台、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努力创造条件。

2、加快立法节奏,制定法规数量实现倍增。强化立法协商,引导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立法咨询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最大限度听取民声、集中民智。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把握立法规律,细化立法流程,加快立法节奏,推动立法工作提质、提速、提效。围绕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规范城乡建设行为、促进水污染防治等,颁布实施了《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菏泽市城乡规划条例》,审议通过了《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为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加快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的调研起草进程。

3、强化贯彻实施,确保所立之法落地见效。对法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重点条文等进行解读释义、宣传普及,推动法规“活起来”“落下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建立常态化法规清理机制,对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和制度及时进行清查修订,坚决维护法制的统一。强化跟踪监督,对供热条例、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供热价格制定、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补贴发放等12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四、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履职重点,着力提高监督效能,精准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强化监督。围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工程,听取审议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报告,开展旅游、侨资企业发展、“一次办好”改革等专题调研,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视察,提出意见建议23条,助推了新动能、新业态、新引擎的加速形成。

2、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等专项报告,开展《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和市政府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清洁能源推广应用情况等专题调研,组织“菏泽环保世纪行”活动,实现了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打出了监督“组合拳”。

3、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强化监督。首次审议了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提出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统计制度、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等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促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菏泽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在推进国有资产摸清家底、规范管理、保值增值上迈出坚实步伐。

4、聚焦乡村振兴强化监督。听取审议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村移风易俗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黄河滩区脱贫迁建视察和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农村公路建设情况等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6条。

5、聚焦民生改善强化监督。先后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食品安全等专项报告,开展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视察,组织道路交通拥堵、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专题调研,促进了更多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更多民生红利加速释放。

6、聚焦司法公正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法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知识产权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提高到100%;市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强化协调联动,构建公诉案件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更好发挥了公诉环节公正司法的引领作用。

五、坚持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基本要求,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激发代表履职潜能。

1、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举办各级代表培训班87次,培训代表4893人次,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综合素质和水平。坚持软硬件同抓、建管相结合,推动代表小组建设提档升级。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126人次。完善政情通报机制,及时向代表提供信息,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激发代表履职动力。制定出台《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规范》,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活动,增强了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建成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实现了人民群众对代表监督的便利化、常态化。

3、增强代表履职活力。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展代表联系群众渠道,引导代表定期进村入户联系选民,记录民情日记,列出民情清单,代表累计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1万多条。创新督办工作机制,去年集中交办的122件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办理完毕。

4、挖掘代表履职潜力。采取典型推介带动、深入督导调度等多重措施,持续深化“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倡导各级人大积极推动,激励广大代表踊跃参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基础保障,着力提高履职本领,奋力打造务实担当一流机关。

1、以思想建设为引领,提升素质能力。

2、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工作效能。

3、以协调联动为重点,汇聚整体合力。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更好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更有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切实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菏泽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提升新境界。

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认真落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凡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就及时跟进,凡是市委安排部署的就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始终保持与市委同向发力、与人民群众齐心协力。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在加快法治菏泽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坚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立法原则,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重实效”的要求,扭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力提高立法的水平和成效。坚持科学立法,实行立法过程精细化管理,对列入年度计划的文明行为促进、烟花爆竹燃放管理2个审议项目,以及湿地保护、城市停车场管理等5个预调研项目,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

三是强化监督实效,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刚性”的要求,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在依法行使决定任免权上展示新作为。

认真执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紧盯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建立党委、人大与被监督对象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市委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菏泽实际。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把被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关、票决任命关和任后监督关,增强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五是强化激励约束,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健全完善“双联系”制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民情日记跟踪问效,开启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高速路”“直通车”。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深化代表建议票决,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由“工作答复型”向“建议落实型”转变、由“注重满意率”向“追求解决率”转变。

六是强化一流意识,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开创新局面。

坚持与时俱进、规范提升,修订完善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理顺和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激发更强工作活力,促进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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