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行动 群众举报最高奖励5000元,时间持续至2019年2月底
本报菏泽12月13日讯(记者 赵念东)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决定自11月底至2019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此外,市局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最高奖励5000元。
为鼓励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市公安局根据举报具体情况进行奖励。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对于举报方式,市公安局采用信件、电话两种方式受理群众举报。邮政地址:菏泽市八一路567号,菏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274000。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30-3332124/3332126。各县区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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