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离职后,雇主与家政公司起纠纷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保姆只在我家干了一天就不干了,家政公司答应再找一个,却找了个新人,我不同意雇佣,要求退钱。对方答应周一退钱,但未履行承诺。”12月5日,家住牡丹区的田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希望家政公司能履行承诺,尽快将费用如数退还。
因为家里有两个宝宝需要照顾,自家人又忙不过来,田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找个保姆,帮助照顾家庭和孩子。11月底,她在“58到家”家政找到了一个保姆,工资是3500元,加上10%的服务费,一共是3850元。在对方的要求下,田女士将385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了对方。“钱刚付了半个小时,家政公司的人就告诉我,之前的保姆不愿意来,她再帮我找一个。我不同意,要求对方退钱。”田女士说,在她的再三要求下,对方退还了费用。
后来,该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员又帮田女士找到了一位保姆。
“刚开始有些犹豫,但最终我还是把3850元转给了对方”,田女士说,第二天,保姆来了,可只干了一天就不干了。“在我家里她做的副食孩子不吃,一下午的时间也不知道给孩子更换尿不湿,甚至连奶粉盖子都打不开,根本不像已经干了三年的。”田女士不怎么满意,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再观察两天试试。然而,保姆上班的第二天中午,推说自己干不了田女士家的活,不干了,便走了。
事后,田女士把情况跟家政公司的人员说明,对方表示接着寻找保姆。很快,家政公司又给田女士找了一位新人,说是经过公司培训的。但田女士没有同意雇佣,要求家政公司退钱。对方刚开始同意本周一退钱,可是,田女士很快就发现对方已将她删除,联系不上了。“把我从微信里删除了,名字也改了,我感觉钱要不回来了,她这是在欺骗客户。”田女士说,希望该家政公司能尽快退钱。
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跟随田女士一起来到“58到家”家政公司,询问对方什么时候能将费用退还。该公司一名刘姓工作人员说:“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她已经把钱交给了财务,等财务核实后就会退还给田女士,当天下午或者明天,不会超过第三天的。”
那么,市民在与家政服务公司打交道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咨询了菏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牛建峰。他说,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这个行业发展非常迅速,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的消费投诉。针对田女士的投诉,牛剑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寻找家政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查看营业执照等相关的资质。“一定要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越详细越好,违约责任、服务标准都应该细化,然后保存下来作为以后投诉维权的依据。”牛剑锋说,遇到消费纠纷,可向家政服务协会或者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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