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利竟非法处置工业硫酸 目前,涉案10余人已被刑拘
本报菏泽11月27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朱效瑞) 近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案件中,涉事人员以冒用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不开具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并采用少办多拉,隐瞒真实货品、流入地的方式,将远低于正规处理价格的企业副产硫酸倾倒在菏泽沙土镇一废弃食品厂渗坑内处理掉,从中渔利。目前,牡丹警方已依法将10余名犯罪嫌疑人刑拘。
2018年9月30日晚23时许,牡丹区沙土镇某小区居民报警称,其小区毗邻的废弃食品厂院内散发出极强刺激性气味。接到报警后,牡丹分局沙土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食品厂北空地处停放一辆有危险品运输标识的罐车,车尾部有一约15米×20米的露天渗坑,内有液体及烟雾冒出,气味令人窒息,人员无法靠近,后经相关部门抽样检测,罐车倾倒的不明液体属于化工危险废物。罐车司机在民警到达现场时已逃走。
10月1日,牡丹分局以“930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市公安局安排精干力量同步上案。经多方侦查,2018年10月6日,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危险品运输车司机投案自首,并供述其通过车主李某占(河南省南乐县人)安排与德州市某物流公司业务员李某伟(山东省德州市人)取得联系,李某伟让其于9月29日到河北省沧州市某企业装载29.3吨废液,拉至牡丹区沙土镇交由魏某涛(菏泽市牡丹区人)、赵某顺(菏泽市牡丹区人)倾倒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赶赴河北,辗转石家庄、邢台、宁晋多地,分别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贾某华(河北省宁晋县人)、张某升(河北省河间市人)等人抓获。
目前,涉案10余人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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